在熱環(huán)境下暴露的可降解塑料可能發(fā)生多種物理和化學變化。暴露時間的長短和溫度的高低決定了發(fā)生變化的程度和類型。高溫短暴露周期通常就足以縮短可氧化降解塑塑料的誘導期,這個過程會發(fā)生抗氧劑和增塑劑的消耗。物理性能如拉伸強度、沖擊強度、伸長率和模量可能在誘導期內引起變化;然而,這些變化通常不是由于分子量的降低,而僅僅是一種隨溫度變化的響應,如結晶度增加或揮發(fā)物減少或二者同時發(fā)生。
線性高低溫試驗箱在開機和每次的加溫、保溫過程中產生的溫度過沖對試驗產品是非常有害的。尤其是那些溫度敏感的產品和膠合材料,瞬時過沖的溫度都會導致產品的損壞和膠合材料的失效。
溫度過沖(temperature over):在設備升溫或降溫至規(guī)定溫度過程中,工作空間實際溫度超出規(guī)定溫度允許范圍。
溫度過沖量(temperature overshoot):在設備升溫或降溫至規(guī)定溫度過程中,工作空間實際溫度超出規(guī)定溫度允許范圍的量。
計算公式如下:
ΔT0=|T-Ts|-|ΔT|
式中:
ΔT0——溫度過沖量,單位為攝氏度(℃);
T——在設備升溫或降溫至規(guī)定溫度過程中,工作空間實際zui高或zui低溫度,單位為攝氏度(℃);
Ts——設定溫度,單位為攝氏度(℃);
ΔT——溫度允許偏差值,單位為攝氏度((℃)。
溫度過沖恢復時間(recovery time of temperature over):
在設備升溫或降溫至規(guī)定溫度過程中,工作空間實際溫度從超出規(guī)定溫度允許范圍至開始穩(wěn)定在規(guī)定溫度允許范圍的時間。
溫度過沖量檢驗:
1.測量點位置
溫度過沖量測量點規(guī)定為設備工作空間的幾何中心點。
2.檢驗步驟及計算檢驗結果
溫度過種量檢驗步驟及計算檢驗結果如下:
溫度過種量檢驗與溫度偏差檢驗同時進行;
在設備升溫或降溫至設定溫度過程中,測量和記錄實際達到的zui高溫度值或zui低溫度值;
對所記錄的測量數據,按測量系統(tǒng)的修正值進行修正;
取b)所記錄的測量數據,按式(10)計算溫度過沖量:
ΔT0=|T-Ts|-|ΔT|
式中:
ΔT0——溫度過沖量,單位為攝氏度(℃);
T——在設備升溫或降溫至規(guī)定溫度過程中,測量點實測的zui高或zui低溫度值,單位為攝氏度(℃);
Ts——設定的溫度值,單位為攝氏度(℃);
ΔT——溫度允許偏差值,單位為攝氏度((℃)。
注:設備升溫時,測量點的溫度沒有超出允許的zui高溫度,設備降溫時,測量點的溫度沒有超出允許的zui低溫度,則不存在溫度過沖,即沒有溫度過沖量。
溫度過沖恢復時間檢驗:
1.測量點位置
溫度過沖恢復時間測量點規(guī)定為設備工作空間的幾何中心點。
2.檢驗步驟及計算檢驗結果
溫度過沖恢復時間檢驗與溫度過沖量檢驗同時進行。在溫度過沖量檢驗時,記錄測量點溫度從發(fā)生溫度過沖時起,到開始穩(wěn)定在允許的zui高溫度內(設備升溫至設定溫度時)或允許的zui低溫度內(設備降溫至設定溫度時)所需要的時間,即為設備在該檢驗溫度下的溫度過沖恢復時間,單位為分(min)。
注:只有存在溫度過沖時,才有溫度過沖恢復時間。